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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备案

企业标准备案是企业依法将批准发布的企业标准告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其存档备查的行为。以下是关于它的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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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备案 概述

企业标准备案是企业依法将批准发布的企业标准告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其存档备查的行为。以下是关于它的详细介绍。

备案对象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该企业标准应办理备案。

办理条件

在国家或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注册企业和省属企业的产品标准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备案。

市(县)属企业和在市(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企业的产品标准在各市(县)质量技术监督直属局备案。

办理材料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表(一式三份)。

企业产品标准文本(一式五份)。

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一份)。

企业产品标准必要的试验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属于食品类企业标准的,应进行技术审查,并附《省食品企业标准技术审查纪要》一式两份)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农业企业标准制定办法另定),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备案。

复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产品标准应当进行复审: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业发展方针、政策作出调整或者重新规定的。

2、新发布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作了修订的。

4、企业生产工艺或者原材料配方发生重大改变的。

5、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的。

6、其他应当进行复审的。

此外,企业标准备案还有一些重要意义,如确保法律合规性,避免因未备案且不符合国标/行标而被认定为“无标生产”面临罚款;有助于获得市场准入,在招投标等活动中满足要求,还能通过高标准建立技术壁垒,提升企业竞争力;可作为知识产权纠纷的证据,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申报中也能作为“自主创新能力”的核心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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