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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监测

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监测

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监测是针对道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干线周边噪声污染的专项监测,旨在评估交通噪声对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的影响。监测内容包括等效连续声级(Leq)、最大声级(Lmax)、噪声频谱等指标,依据国家标准和规范设定监测点位、频次及方法,确保数据准确反映声环境质量,为噪声污染防治和规划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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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监测 概述

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监测是针对道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干线周边噪声污染的专项监测,旨在评估交通噪声对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的影响。监测内容包括等效连续声级(Leq)、最大声级(Lmax)、噪声频谱等指标,依据国家标准和规范设定监测点位、频次及方法,确保数据准确反映声环境质量,为噪声污染防治和规划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监测项目介绍

监测目的:评估交通干线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实际影响,确保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4a类(交通干线两侧区域)限值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

监测点位布设:通常在干线道路边界外0.5-2m处(避开反射面),或敏感建筑物外1m处设置监测点,高度1.2-4.5m,避免障碍物遮挡。

监测参数:包括等效声级Leq、L10、L50、L90、Lmax、Lmin及频谱分析(1/3倍频程),重点关注中低频段(如63Hz-1kHz)的交通噪声特性。

监测方法:采用连续24小时监测或昼间、夜间分时段监测(至少2个工作日),同步记录车流量、车型比例、车速等交通参数,使用符合GB/T 3785.1-2010的1级声级计。

数据分析:需进行背景噪声修正,计算昼夜等效声级Ld、Ln及昼夜等效声级Ldn,对比功能区划标准,识别超标时段及主要噪声源。

标准限值要求: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等干线执行4a类标准;铁路干线执行《铁路边界噪声限值》(GB 12525-1990),昼间70dB(A)/夜间70dB(A)。

监测设备要求:必须使用经计量检定的声级计,配备防风罩、校准器,测量前后需进行94dB/114dB校准,偏差≤0.5dB。

监测报告内容:包含监测点位图、原始数据、频谱分析、交通参数关联性分析、超标原因诊断及防治建议,需符合HJ 640-2012技术规范。

法规依据:除GB 3096外,还需遵循《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和《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 2034-2013)。

监测频次要求:常规监测每季度1次,每次不少于24小时;建设项目验收监测需连续监测2天,涵盖工作日和休息日。

相关依据标准

1、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2、GB 12525-1990《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3、GB/T 3222.1-2006《声学 环境噪声的描述、测量与评价 第1部分:基本参量与评价方法》

4、HJ 640-2012《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

5、HJ 706-2014《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

6、GB 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参考交通施工期监测)

7、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比工业与交通噪声差异)

8、HJ 2.4-20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9、HJ 707-2014《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10、GB 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辅助识别混合声源)

11、GB/T 15190-201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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