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GB 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规定了粮食的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农药残留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以及标签要求,适用于供人食用的原粮和成品粮,不适用于加工用原料粮。
发布日期:2016-08-31
实施日期:2017-03-01
代替GB 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与GB 2715-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增加了术语“粮食”的定义;
2、调整了部分污染物和真菌毒素的限量指标;
3、更新了检验方法标准;
4、删除了对粮食储存和运输过程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杂粮等原粮,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制成的成品粮(如大米、小麦粉)。不适用于粮食加工制品(如糕点、面条)或工业用途的原料粮。